在面临刑事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委托律师介入也可以更好的维护嫌疑人的权益。那么,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怎么把握呢?
律师介入时间
刑事侦查有两个时间非常重要: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我们称之为拘留;
二是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时间,我们称之为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上文的材料可知,犯罪嫌疑人在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最早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所以在触犯刑事纠纷时,最好是在第一时间内委托律师为自身辩护。